鸡冠区人民法院西郊法庭近期审理一起因网络直播引发的借款纠纷,经过承办法官魏金鹏的多次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终于在周六这天以线上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原告王某系网络直播工会组织者,被告吕某因网络直播发展需要,向王某借款3000元,王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至吕某名下,后吕某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案案件标的不大,但案件立案后,吕某消极应诉,否认借款交付事实。承办法官在梳理完本案案涉证据后,责令双方提供支付宝电子凭证以核实身份,在原告王某提供电子凭证后,吕某承认了欠款事实,称自己目前经济状况拮据,可以在一个月之后还款。后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考虑到吕某身在贵州,双方以互联网远程开庭形式签署调解协议,最终该案实质化解。
在案件审理过后,魏金鹏法官就原告王某在直播平台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原告王某深表感激之情,称一定重视平台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
“如我在诉”,是一种司法理念,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作为人民法官,既要做到案件不断还原客观真实的同时,又要对遭受纠纷中的当事人具备一定的同理心,在二者之中寻求平衡点,以最佳的解决方式调处矛盾纠纷,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如我在诉”也是一种追求司法效能的生动体现,对当事人来说,及时有效的庭审是输出公平正义的有效方式,科技化的浪潮之下,科技法庭的建设便利了诉讼过程,科技赋能诉讼的同时也要求法官善于运用科技化手段调处矛盾纠纷;“如我在诉”更是一种司法智慧,要求法官具有政治站位,处理矛盾纠纷时更要关注背后的社会问题,深挖深层次原因,以案治源,进行源头治理,争取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