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张法官的公正廉明,为我化解了心结,使我免遭经济损失,您真是一位人民的好法官啊!”一位当事人一早来到红星法庭,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并将写着“司法公正 清正廉洁 依法为民 公道人心”的锦旗交至张法官手中,以表达对于张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告系一家超市,其在被告处购买糖果用于超市销售,因未能定期对上架糖果保质期限进行检查,导致向顾客销售了过期糖果。顾客将原告方投诉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告所经营的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5万元。原告认为出现过期糖果的原因系被告对其销售了过期糖果,因此罚款应由被告方承担,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探究纠纷背后的症结所在,通过“诉渊源、释法理、融争吵”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说明案件情况,并在多次调解均未果的情况下做出了判决,被告对案件的审理结果非常满意,不知如何表达对法官的感谢之情,故此送上一面鲜红的锦旗。
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结合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总体工作布局,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