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刑事审判庭就机械司法与主动作为的关系、裁判是否公平正义、裁判是否社会可接受等方面召开研讨会议。
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唐静杰指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需深刻理解机械司法与主动作为的关系。机械司法往往只是僵化地套用法律条文,忽视了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和实际情况。而主动作为则要求我们在遵循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和社会影响,积极主动地行使审判权。
唐静杰庭长强调,裁判的公平正义是刑事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无论是重罪还是轻罪,无论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还是普通案件,都要做到不偏不倚,公正裁判。
同时,刑事审判也高度重视裁判结果是否社会可接受。刑事审判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简单适用,更要考虑到社会的普遍认知和公众的感受。一个裁判结果,如果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即使在法律上没有瑕疵,也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刑事审判庭将进一步加强审判团队的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适用水平。深入开展案件研讨和交流活动,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审判质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互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刑事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在未来的工作中,刑事审判庭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谨的态度,扎实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