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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非儿戏!悔拍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4-09-04 10:56:18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恶意毁拍、妨碍执行的竞拍人,将其交纳的保证金200 000元不予退回,并冲抵本案执行款项。

    尹某与王某、北安市某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4年5月15日对被执行人王某、北安市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某小区某门市进行了网络询价,并发出了询价结果通知书,2024年6月4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了此房屋,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0时至2024年7月9日10时止,起拍价为 3 254 098元,保证金20万元。在竞拍过程中6人报名,买受人冯某竞买号P**号每次出价1 000元,累计出价次数1623次,以拍卖最高价5 001 098元竟得该房屋。

    在竞买成交后,执行局在2024年7月10日电话联系了买受人,并告知明确尾款缴纳时限在2024年7月12日前。买受人表示筹款中,后又多次催缴拍卖尾款,均以款项不足,无法缴纳为理由拒不交付。执行局在2024年8月2日给买受人冯某发出了悔拍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保证金200 000元不予退回,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并重新启动拍卖程序,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鸡冠区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全面落实省法院“五牢记、五融合”工作要求,运用“”无纸化办案”模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率先采用标的物精细化管理系统,成立专门财产处置团队,全力督促司法拍卖有序进行。今年以来,网拍案件60件,网拍标的物211件,网拍次数361次,悔拍2件,成交金额1772.38万元,成交转化率97.4%,溢价率16.05%,累计参拍人次4772人。接下来,执行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第一标准,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努力将“纸上权益”变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法官说法:买受人恶意抬高房屋价格,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价款的,仍参与竞价的,法院将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因悔拍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原买受人应予以承担;对于以恶意抬价等方式阻止他人正常竞买的,涉嫌妨害法院执行工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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