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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八思八问” 寻求办案“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9-12 16:30:07



    鸡冠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做实为人民司法。秉持“如我在诉”意识,落实“八思”“八问”要求,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实际行动充实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让司法裁判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人心。

    曹某和崔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子。曹某长期在家照顾儿子,崔某在韩国务工。2024年,曹某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崔某离婚;儿子由曹某抚养,由崔某支付抚养费;双方财产自行分割。

    此案虽是离婚纠纷,案件背后却关系孩子的健康成长、亲情关系的赓续,不能只是简单的一纸判令。承办法官以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原、被告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曹某要求与崔某离婚,崔某同意离婚,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经调解已无和好可能,故予以准许。关于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因婚生子尚未成年,经征求孩子意见,结合曹某、崔某意见,确定婚生子由曹某抚养。考虑到曹某无固定工作和收入,有儿子需要抚养照顾,经济能力较差,崔某收入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确定崔某支付婚生子抚养费每月3000元。至此,该案纠纷顺利化解。

    件件案关乎民生,桩桩事牵连民心。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继续践行“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自觉将“八思八问”“如我在诉”“求极致”司法理念融入审判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审判质效出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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