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法院查封财产 被告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2-11-23 16:39:54
人民法院日前对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案件作出判决,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某因与谭某发生纠纷而诉讼至法院,法院根据原告谭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被告史某的车辆,而史某在法院审理该案期间,违法将法院查封的车辆变卖给他人,致使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非法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鉴于被告史某归案后积极协助法院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具有悔罪表现,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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