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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前督促”打好“执前解纷” 助推“法之必行”

  发布时间:2024-11-08 16:26:19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鸡冠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和解”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推动案件办理从“强制执行”向“自动履行”转变,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申请执行人尹某与被执行人韩某之间这起由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执行案件,正是通过执行局负责人王阳及执行干警苗亮的努力协调在“执前解纷”中得以顺利化解。

    申请执行人尹某与被执行人韩某双方于1992年12月经政府登记结婚,因感情破裂在我院申请离婚。经本院主持调解于2019年9月29日达成协议:一、原告韩某提出离婚,被告尹某同意离婚;二、夫妻共有房屋登记为原告韩某名下的住宅房屋归原告韩某所有;三、原告韩某给付尹某87.5万元,原告韩某于2019年10月30日前给付被告尹某10万元,于2019年11月起每月28日给付被告尹某2万元,直至87.8万元给付完毕时止。如原告韩某未按期足额给付被告尹某,原告韩某按当月未给付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向被告尹某支付相应利息。

    2024年8月,申请执行人尹某带着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材料向本院立案庭提出申请执行,本案执行标的675000元。

    收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尹某,询问被执行人韩某的财产状况及经济状况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在本市及鸡东县均有经营公司,应有大额往来资金。获知相关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上报执行局负责人王阳。经核实,被执行人经营的公司存在盈利状态,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该案有执前调解成功的可能。

    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对被执行人韩某进行了约谈。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如果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势必会影响你公司的正常经营。”在执行干警细心的劝导下达成和解,经双方当事人确认从拖欠之日起至2024年8月,本息共累计93万元,被执行人当场给付40万元,剩余欠款每月给付53000元,直至给付完毕为止,该案得以在执前阶段成功化解。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将持续以“执前解纷”为抓手,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预防和实质性化解,通过有效引导、疏导,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前解纷”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曲贺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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