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姜某因在鸡西某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回收机械时,被机械砸伤左手,伤后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手手指骨折。后姜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将姜某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鸡西某矿业公司认为姜某系其他单位劳务派遣职工,且该伤害已被派遣公司所在地大同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属于重复认定,请求撤销鸡西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庭法官李国玮以“解法结和解心结的关系”为引领,以府院联动机制平台为依托,与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多次向鸡西某矿业有限公司代理人释法答疑,将法理讲清,将情理讲透,同时听取受伤职工与企业的意见,并将就双方争议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努力下,矿业公司与姜某达成和解,并就工伤赔付数额达成共识,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鸡冠区法院行政庭继续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以府院联动机制为抓手,加大诉前、诉中化解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持续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地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