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校园应该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是我们学习知识、快乐成长的乐园。但是,如果出现了欺凌行为,就会给美好的校园生活蒙上阴影。
别担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超级英雄,时刻守护着我们的安全!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就是专门对付校园欺凌的“秘密武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