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鸡冠区法院积极推行《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告知书》制度。该制度以“督促+警示+教育”为核心,把好审判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规范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引导义务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助力构建诚信社会。
鸡冠区法院将《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告知书》以二维码的形式附在裁判文书首页的右上角,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跳转至鸡冠区法院官网发布的《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告知书》页面。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法律释明和后果警示,告知权利人基于生效法律文书享有的权利以及督促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页面中详细列举了权利人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应交材料、可申请执行的法院等内容,以及义务人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该制度强调“教育为先、督促为主”,通过前置化的风险提示和程序告知,既充分保障了义务人的知情权和履行机会,又有效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或法律认知不足导致的消极履行、拖延履行现象,彰显了司法程序的透明度和人文关怀。
《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告知书》的推行,是鸡冠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它打破了以往“重执行、轻督促”的惯性思维,将纠纷化解链条延伸至执行前端,不仅能告知权利人的权利如何实现,更能促使义务人由“被动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未来,鸡冠区法院将继续深化该制度的精细化应用,为构建法治化、诚信化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