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万物苏,执行正当时。为更好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3月起,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雷霆2025·煤城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本次执行行动运用“六清管理”办法,扎实推进执行攻坚,强化高质效科学办案,通过灵活执行、因案施策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强制拘车显威慑
执行干警柳亿嘉在针对某装饰材料公司诉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查时,接到了某装饰材料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称在园林路附近遇见了郑某某买完东西,正要开车时,已经将其堵在车门口,请求法官快点来。执行干警听后,立即驱车前往园林路,将郑某某带回了法院,并将其车辆扣留。到达法院后,郑某某以别人欠其工程款没还为由,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当执行干警告知法院可以将其车辆拍卖执行,用拍卖款来偿还二名申请人的欠款15 820元时,郑某某害怕了,提出要给家里人打电话借钱送到法院。当日晚19点时,郑某某的家人带着钱到了法院,偿还了二名申请人全部欠款15 820元。至此,长达一年之久的案件终于履行完毕。
二、查封玉米抵欠款
2019年某合作社预购吴某玉米,经双方口头协商约定,某合作社收购吴某60亩土地的玉米,每亩土地玉米价款1 000元。2020年某合作社预购吴某100亩土地的玉米,每亩土地玉米价款1 000元。2021年某合作社预购吴某110亩土地的玉米,每亩土地玉米价款1 200元。以上三年,某合作社预购吴某的玉米已全部由某合作社取走,当时因某合作社资金不足未给付吴某上述玉米款。2022年7月3日吴某找到某合作社催要上述玉米款,某合作社给吴某出具结账单,共欠164 000元。现吴某多次向某合作社催要上述玉米款,某合作社以没钱为由拖延至今。吴某向鸡冠区法院申请执行。因某合作社一直未履行义务,现鸡冠区法院到某合作社对其财务账目以及玉米进行查封,等待拍卖偿还款项。
三、查封煤炭保权益
王某、王某2、于某与某煤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判决要求鸡西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计赔偿王某、王某2、于某共计5000余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经初步估算该批煤炭价值足以覆盖执行标的金额。
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遂即作出查封该批煤炭的裁定,并迅速组织执行人员前往煤炭存储地点,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向煤炭存储场地的负责人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表明来意,在场地负责人的配合下,执行人员对煤炭存放场地进行初步核查,并在煤炭存放区显著位置张贴查封公告,并制作笔录明确告知,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转移、变卖或处置该批煤炭,煤炭存储场地的负责人表示配合法院,完成煤炭查封工作,本院将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续煤炭处置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胜诉权益得以实现。
四、明察秋毫找到你
某申请执行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因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没有主动申报财产,至今没有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家住虎林八五四农场,距离本院路程较远、经合议,本院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四人来到其住所地,敲门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家属称被执行人在外地照顾孩子,经现场与被执行人通话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事情严重性,没想到法院能驱车200多公里来到她家,表态一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从外地回来后第一时间主动来法院解决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5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1人,扣押车辆1辆,查封标的物2处,执结案件36件,执行和解案件18件。
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