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王某在市区驾车行驶时,与正在过道行走的佟某相撞。由于王某未按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致使佟某受伤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三方经过多次调解无果后,佟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媛第一时间阅案卷,研析案情并具体计算佟某的损失,开庭前,承包法官向双方释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及责任承担主体,希望双方能秉持和平的态度调解处理纠纷,但此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
佟某认为此次事故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严重,身上多处骨折,一年半载都干不了活儿,王某作为驾驶员,认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且事故发生后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元医疗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过一下午的调解,法官说情说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承办法官对佟某的诉求逐项分析,剔除不合理诉求。同时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释法析理,出具相关的类案,明确裁判尺度。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损失后,王某对佟某的损失也进行了赔偿,并当庭给付佟某。
此次成功调解,让佟某及时拿到了赔偿款,保护了佟某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双方案结事了,避免了因纠纷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下一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促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