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既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又以司法柔性举措维护了民营医院正常经营,展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智慧与担当。
案情回顾:平衡权益与企业发展
2024年1月,患者王某某在某民营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后出现并发症,最终导致左眼失明。双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因鉴定机构多次退回鉴定申请,若机械推进诉讼程序,可能延长纠纷化解周期,增加当事人诉累,同时给民营医院带来长期诉讼压力。法院并未拘泥于传统裁判模式,而是主动发挥调解职能,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反复协商,最终促成医院一次性赔偿4万元并即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司法智慧:以调解促共赢,护航民营经济
本案中,法院充分考量了患者实际损害与民营医院承受能力的平衡:
效率与温度并重: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矛盾,避免因冗长诉讼影响医院正常经营,降低司法程序对企业发展的干扰。
明晰责任但不“一刀切”:在鉴定遇阻的情况下,法官依据病历资料和诊疗规范合理划分责任,引导医院主动承担相应赔偿,既维护患者权益,也避免企业陷入“高额赔偿”困境。
助力企业轻装上阵:4万元赔偿金额既覆盖患者损失,又未对民营医院造成过重负担,体现了司法对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保护。
延伸意义:司法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该案的妥善处理,是鸡冠区法院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鸡冠区法院坚持柔性司法,对涉企案件优先调解,减少诉讼对企业信誉和经营的负面影响;规则引导,通过个案裁判明晰医疗机构责任边界,促进民营医疗行业规范发展;服务大局,将纠纷化解与区域经济健康运行相结合,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增强投资信心。
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刚性的规则,也需要柔性的智慧。鸡冠区法院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在个案中寻找权益保护与企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