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定分止争】温情司法护成长 抚养权纠纷终和解

  发布时间:2025-07-04 08:52:10



    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原告吕某(女)与被告李某(男)原系夫妻,原被告自由恋爱并于2006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李(化名)。二人因嫌少沟通互生猜疑至大打出手,最终于2011年6月赴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女儿小李由李某自行抚养。时过多年,小李逼近青春期,吕某发现小李的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作为父亲的李某未能及时给予小李关注和引导,吕某认为女儿大了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在与李某多次协商变更抚养权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小李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案不仅关系到孩子的未来,也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和谐稳定,若处理不当,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严重创伤,因此,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诉求。同时,法官还单独与小李进行谈话,了解了她的内心想法和意愿。小李表示,希望能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因为妈妈能够给她更多的陪伴和关心。在充分尊重孩子意愿的基础上,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李的抚养权自调解生效次月1日起变更为原告吕某自行抚养,被告李某有探视权;自抚养权变更之日起,李某每月给付小李1000元抚养费直至18周岁止。

    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两个家庭的和谐稳定。鸡冠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更有温度。

文章出处:立案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