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得到快速、圆满执结,承办法官侯琳及法官助理魏重阳、书记员王德森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主动作为,巧妙协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系原告赵某某与被告马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后,被告马某某未自动履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因名下银行账户被依法查封,主动联系一审主审法官侯琳,表达了希望解封账户以便立即偿还欠款的意愿,并作出了履行承诺。
获悉此情况后,侯琳法官并未简单告知当事人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而是从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减少程序空转、节约司法成本的角度出发,立即主动电话联系原告赵某某,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在侯琳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迅速达成一致:在法院解封账户后,被告马某某立即使用账户内资金转账还款。
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履行障碍,侯琳法官迅速协调本院财产保全中心制作解封裁定,并指派法官助理魏重阳、书记员王德森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银行,现场监督指导履行过程。在银行办理业务过程中,被告提出银行卡存在单日转账限额,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法官助理魏重阳沉着应对,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说明情况,寻求解决方案。银行方面最终同意配合,解决了转账限额的技术难题。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账户顺利解封,被告马某某当场将判决确定的款项全额转账支付给原告赵某某,该案纠纷得以彻底、高效化解。
本案中,侯琳法官及民二庭法官助理、书记员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司法智慧。一是主动延伸服务,践行司法为民。法官并未满足于“案结事了”,而是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后续司法需求,主动介入协调,将矛盾化解在判决后、执行前,体现了深厚的为民情怀。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解纷效能。通过“判后协调+现场履行”的方式,将解封与履行无缝衔接,避免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耗费的时间与资源,极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率。三是团队协同高效,攻坚克难有力。面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转账限额问题,法官助理魏重阳、书记员王德森反应迅速,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有效扫清了履行障碍,确保了案件最终案结事了。
原告赵某某对法院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感敬佩,特向鸡冠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上书“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以表达对侯琳法官、法官助理魏重阳、书记员王德森的诚挚谢意。此案的处理,是鸡冠区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强烈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