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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调解定分显温度 案结止争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5-12-03 11:57:07



    近日,鸡冠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耐心释法明理、细致化解矛盾,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当庭达成和解,张某某一次性赔付10000余元,陈某某自愿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良好效果,充分彰显法院柔性司法在化解民生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案情回顾:权责争议起纠纷

    2024年6月,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路口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身体多处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主要责任,陈某某负次要责任。后续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陈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支付医疗费、车辆维修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800余元。张某某辩称,陈某某部分诉求金额过高、相关凭证不完善,仅同意赔付8500元,双方分歧较大,争议难以调和。

    法院调解:释法明理促双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裴昭华迅速梳理卷宗、核实案情,明确双方矛盾集中于赔偿项目核算标准、证据关联性认定及责任比例对应赔付金额。庭审中,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条款,向双方逐项释明交通事故赔偿法定范围、计算依据及责任划分规则,引导双方对照医疗记录、维修票据等凭证核对实际损失;针对陈某某诉求中证据不足的部分,耐心说明举证要求,引导其理性缩减不合理主张;同时向张某某释明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法律后果,结合事故责任比例与实际损失情况,劝其主动承担应尽责任。

    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背靠背疏导,法官兼顾受害人权益弥补与侵权人履行能力,提出折中调解方案,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张某某同意当庭一次性赔付陈某某10200元,陈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定分止争显担当

    本案是鸡冠区法院深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安宁,调解既能高效定分止争、减少当事人诉累,又能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度。”法院以柔性司法举措,既依法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侵权人实际履行能力,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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