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校园因食堂承包合同纠纷陷入矛盾困境。近日,鸡冠区法院成功调解原告某校与被告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学校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新学期学生正常用餐及校园声誉,体现了司法服务大局、护航民生的责任担当。
原告某校与被告某公司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后,因经营管理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学校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案件受理时,距新学期开学已不足两周。校方忧心忡忡:一旦纠纷不能及时化解,不仅影响数千名学生正常就餐,还可能引发负面舆情,损害学校声誉。
王星元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涉及校园稳定、学生利益和公共利益,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若机械适用法律径直判决,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难以在开学前完成交接、整改等环节。为此,法官在立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
调解过程异常艰难。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是否解除合同、违约金数额、交接时间等问题上各执一词。法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反复强调“开学在即,学生不能没饭吃”的现实紧迫性。为争取时间,法官放弃休息,甚至到学校食堂现场勘查,协调过渡期供餐方案。
经过多次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新学期食堂正常运营。
案件圆满解决后,校方负责人表示:“法官不仅解决了法律纠纷,更守护了学生的饭碗和学校的声誉。”此次调解既避免了判决可能带来的执行难、交接乱等问题,也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教学秩序和校园生活的冲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令人意外的是,某公司也专门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公平与温度。
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聚焦教育、民生等重点领域纠纷,以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护航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