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的李某某、房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成功入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黑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全省共10例,鸡冠区法院案例为鸡西地区唯一入选案例。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某、房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的图书,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更欺瞒了广大不特定的消费者,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审理过程中,鸡冠区人民法院秉持严厉打击侵权、全面维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理念,最终,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同时判令二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发出禁止令,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销售书籍的活动。宣判后,二被告人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此次案例的成功入选,是对鸡冠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的充分肯定。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