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特邀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全程旁听庭审。本案系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双方约定供货与结算事宜,被告在分批收货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微信催告,仍未履行交付货款的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并承担违约金。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推进。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法律规定,针对日常经营普遍存在的口头交易、凭证保管不规范等问题逐一释法,明确交易留证、书面缔约对小微经营者维权的重要意义。
本次庭审邀请了市委社会工作部多名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能,针对统筹基层调解、开展基层普法等方面交流感悟。
下一步,鸡冠区人民法院将深化与基层协同治理,依法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审判与基层治理协调发力,以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市场主体经营权益,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