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刘某专程来到鸡冠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法润无声解民困,旗映丹心颂清廉”的锦旗送至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宋扬手中,感谢宋扬法官的耐心调解、妥善化解其离婚纠纷案件,为这场拉锯许久的婚姻矛盾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二人因长期家庭琐事产生隔阂,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此前刘某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关系并未缓和,矛盾持续激化。2026年,刘某再次诉至鸡冠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有房产、存款等财产。案件受理之初,双方对立情绪强烈,在房产归属、存款分割等事项上分歧巨大,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宋扬立足家事案件柔性化解理念,采用圆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二人诉求,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理多层疏导双方负面情绪。宋扬充分考量房产登记、财产出资等实际情况,反复协调财产分割方案,劝导二人理性处置婚姻后续事宜,避免矛盾持续升级。
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坐落于鸡冠区某小区房屋归刘某所有;二人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案件诉讼费由刘某承担。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场签字确认,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家事审判工作的真挚认可。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将持续坚持调解优先工作思路,以温情司法化解家事矛盾,用心守护群众家庭安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