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聚焦高效化解涉劳动者工资纠纷,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矛盾。近日,该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工资拖欠纠纷案件。面对被告失联、应诉困难的棘手情况,承办法官魏金鹏主动上门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薪资久拖讨要无门,劳动者诉至法院维权
本案中,原告吴某系货运大车司机,长期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工作。被告徐某为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常年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相关业务。2025年2月,徐某聘用吴某担任货车驾驶员,主要负责周边区域煤炭运输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标准为15000元。吴某按照被告安排,持续正常提供运输劳务,认真完成各项运输工作任务,履职期间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成果达标。
自用工以来,徐某未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因徐某长期拖欠工资,原告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大,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无奈于2025年7月主动提出离职。经双方实际用工期间账目核对,徐某累计应付吴某劳务工资共计86000元。截至吴某离职时,徐某仅陆续支付工资48000元,尚欠原告劳务工资38000元未予结清。
工资拖欠问题发生后,吴某多次主动联系徐某,就剩余工资结算事宜进行沟通协商,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脱,后期更是无法取得有效联系,导致双方纠纷迟迟无法自行化解。吴某讨要薪资无果,维权途径受阻,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徐某支付剩余拖欠工资。
上门调解纾解难题,就地化解涉劳民生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魏金鹏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核对相关案情证据,充分考虑本案系涉民生工资纠纷,事关劳动者基本生计,秉持调解优先、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办案原则开展工作。案件审理初期,承办法官魏金鹏多次通过电话、送达等方式联系徐某,均未能有效取得联系,案件一度推进困难。
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落实便民司法举措,承办法官魏金鹏及书记员贺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主动上门开展实地调解工作。抵达徐某住所后,了解到徐某因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院参与庭审及调解工作,这也是其前期无法应诉、未能及时沟通处理纠纷的主要原因。
了解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魏金鹏就地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细致梳理案件事实、欠款金额及责任承担依据,充分倾听原、被告双方诉求与难处。一方面向徐某明确拖欠劳务工资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务报酬,拖延付款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安抚吴某情绪,耐心沟通付款方案,尽力促成双方互谅互让。
在承办法官魏金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充分权衡利弊、自愿协商,最终就剩余工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快速、高效维护。
本案的顺利调解结案,是鸡冠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开展上门调解、就地化解纠纷等便民举措,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