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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领导“四个带头”推进司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2-11-26 10:21:31


  鸡冠区法院积极构建院领导办案长效机制,通过“四个带头”不仅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也有效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

  带头讲配合。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院长、分管院长、庭科室长分工负责,自觉讲团结、讲配合,带头服从于“全院一盘棋”,做到审判力量统一调配、审判资源统一使用。

  带头作表率。充分发挥院领导业务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承担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院领导始终战斗在办案一线,同干警一同加班加点,一同突破案件。

  带头排阻力。院领导注重加强外部协调,针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有干扰和阻力的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努力争取社会各届理解和支持,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带头抓调研。院领导定期与干警一起讨论案件、分析形势,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加强调研,及时拿出应对措施,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目前,院领导直接审理案件和作为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1800余件,占全院已结案件总数的67%,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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