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法官以庭科为单位,坚持每周五进“学堂”,拓展了学习型法院内涵。学习中树立创新学习理念,经常融入各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对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勇于探索;树立常态学习理念,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用法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立足岗位,结合工作,按需择学,即时笃学;树立团队学习理念,推行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注重团队研究与探索,形成1+1>2效应,提升群体能力。院党组还要求,全体法官周五进“学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学习,出勤、笔记和考试成绩均纳入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