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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缺席判决

发布时间:2012-11-27 14:52:40


    哪些情况下,案件需要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被告反诉的;

    二、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三、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四、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调解内容不能用判决书体现。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法院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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