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
(1)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
(2)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弃监护职责。
(3)离异父母双方对子女都负教育的义务。
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学校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学校应尽到下列责任:
(1)对于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取得联系。
(2)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3)针对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学校应当对教师、家长进行指导。
(4)对于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