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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干警不畏坚辛扣押装载机 惩治恶意违约行为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12-11 08:46:55


  2012年10月25日我院受理的某机械销售公司诉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郭某在机械销售公司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两台装载机,总价款76万余元。郭某交纳了首付的30余万后,便不再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更换了手机号码。并进行了恶意躲避。机械销售公司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我院依据机械销售公司的申请查询了郭某的相关资产情况,均未发现有登记可供保全的资产。后经机械公司提供线索,查找到郭某购买的两台装载机存放在离市区50多公里处的一农村大院中。于是本院及时作出裁定,扣押两台装载机。2012年11月20日在承办法官王剑带领书记员隋媛媛、王瑞赶到扣押现场时,遭遇到了郭某所雇佣的5名看护人员的阻挠,除拒不提供装载机钥匙外,又将院门上锁。同时村里的围观群众均在等待观看法院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如装载机扣押不了,郭某将会及时将装载机转移,围观群众也会对法院的执法能力产生怀疑。法院的威信将会大大拆扣。在此天气寒冷又无法执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及时向孔庆华庭长请示,请求派谴专业技术人员来协助扣押。同时承办法官王剑将警车停放在院门口,以防止将装载机进行转移。通过孔庆华庭长的协调,两名装载机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与一名专业开锁人员在三个小时后起到现场。5名看护人员万万没有想到在如此寒冷的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会一直在此等待,并采取雇佣专业人员的方法来起动装载机。在专业技术人员将装载机起动后。专业开锁人员也开始准备打开门锁。这时一直声称在哈尔滨的被告郭某也驾驶着豪华丰田汽车赶到了现场。被告郭某此时又向承办法官提出多种方案,要求不要将装载机扣押。在遭承办法官拒绝后。被告郭某无奈的交出钥匙并打开了院门。同时签收了相关的诉讼文书。此时已下午15时左右,承办法官顾不及吃饭。及时让司机驾驶装载机往预定场所返还。由于路面雪地冻滑,装载机行驶速度慢。直至18时左右才到达预定场所。该案之所以能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主要在于能够成功扣押买卖的标的物。因被告郭某恶意违约,又无可保全的登记资产。如买卖的标的物扣押不成。被告郭某将会一直恶意逃避下去。使整个案件诉讼程序进展困难。案件将会在长时间内得不到解决。扣押买卖的标的物是本案得以顺利进展的关键所在。在扣押的过程中,要采取灵活的方法来对待当事人阻挠。这就需要深刻理解能动司法精神。创造性的去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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