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开庭前,法官与律师在走廊相遇,有些当事人便会对判决结果产生怀疑,甚至为此争论不休,导致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为此鸡冠区法院设计办公楼时,就把当事人通道和法官通道分别独立纳入设计规划。我院设立了“U”形独立的法官通道、当事人通道,并分别在通道的墙壁上悬挂了“法”文化内涵。当事人通道内的法理小故事,发人深省。这些小故事被广大司法调解员广泛引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U”形通道,杜绝了开庭前当事人、律师与法官出现庭前交流现象,此举不但使法官更加明确自己所处的中立位置,也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争端,提升了“阳光司法”司法透明度,为审判工作提速、提档、提质、提效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