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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加大纠纷的预防调处力度

  发布时间:2012-12-11 09:06:54


    鸡冠区法院秉承和谐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创造性地运用诉调对接机制,把一部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在立案厅建立诉前调解中心,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在立案过程中发现的简单、并能及时办结的案件进行调解。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但却急需处理的群体性、突发性、可能引发更大损害后果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又快速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建立立案分流制度。对于当事人起诉的离婚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小额债务纠纷等案件,先了解情况,未经过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建议当事人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调解。对于涉及面较广、矛盾易于激化涉及土地纠纷案件和当事人较多的共同诉讼,积极会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受到当事人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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