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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庭认真学习民诉法新规

积极应对新旧法对接

  发布时间:2013-02-17 14:52:03


  为适应修正后《民诉法》的新要求,鸡冠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庭积极应对新旧民诉法对接,探索应对措施。2012年11月开始,鸡冠区法院民一庭、民二庭、西郊法庭、红星法庭召开专题学习会,逐条对比新旧法律规定,深入领会立法精神。

  在学习讨论中,民商事审判庭长分别指出,本次修改是对现行民诉法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新增了公益诉讼、小标的额一审终审等制度的设立。为应对新民诉法实施后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各环节面对的新问题、新挑战,自新民诉法公布之日起,民商事审判在法官要自我加压,认真开展对新民诉法的学习。为了更全面深入地掌握和运用,适应新修《民诉法》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连日来,鸡冠区人民法院民商事的全体干警,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制定了“四学”计划进行学习,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一、“书本学”,要求干警通过熟读法律条文,运用新旧民诉法对照等学习方法,全面掌握新民诉法增加了哪些内容、确定了哪些权利、规定了哪些义务以及限制了哪些行为等内容。二、“辅导学”,组织庭室干警通过观看专家学者网络在线授课、邀请资深法官举办讲座等形式,准确掌握新民诉法的立法要义、本质要求和精神内涵。三、“相互学”,在干警之间结合案件开展学习,通过在同一问题在不同层面的理解和多角度讨论,使干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四、“网络学”,动员干警抽时间上网查阅专家学者对新民诉法的解读,阅读同行们对新民诉法的心得及有关理论文章,通过网络学习拓宽眼界,更新思维和理念,加深对新民诉法的理解。

  经过了“四学”计划,民商事的全体干警坚持学习促工作,以理论提高促能力增强的原则,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新法的学习中,不断提高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的能力,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同时,从审理和执行每一起案件抓起,坚持依法用好用足新规定的内容,转变司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性化执法,慎用强制措施,多做说服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深对新民诉法理解认识,并要立足实践,把新民诉法贯彻执行好,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确保一方平安,促进辖区发展。

  在学习会上,各业务庭审判人员还就管辖制度、回避范围、证据制度、小额诉讼、公益诉讼、送达等新规定的法律适用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侧重探讨了新旧法的差别、可能存在的审理风险和难点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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