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颁布后,刑庭已多次组织学习,2012年12月20日,最高院公布了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春节前主管院长已经多次组织刑庭对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学习,2月16日,新年过后上班第一天,鸡冠区法院刑庭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组织全庭干警再次认真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各个条文,学习后,马院长向全庭干警提出了四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工作,吃透修改后条文的精神,做到正确熟练应用。二、要切实做好刑事审判各项环节的实施工作。三、要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四、要切实做好新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工作。学习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新刑事诉讼法,使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