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学校都带来了困惑,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损害。针对以上情况,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给学生在校园课外活动期间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防止损害事故发生,加强学校课外活动安全防范与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秩序,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向鸡西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东风小学等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在学生下课后课外活动期间,要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可以有选择地向学生通报在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件,树立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掌握自救方法;建议学校在鼓励学生们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的同时,对学生的课外活动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议学校制定课外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机制,将事故发生的机率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使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