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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

发布时间:2015-04-24 10:09:25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为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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