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未验收便交付使用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5-04-24 10:04:11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理:
1.对于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处以罚款。
2.对于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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