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发布时间:2013-03-11 14:02:41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是将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和一个今后可能发生的潜在诉讼合并审理,从而达到简化诉讼,方便当事人,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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