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民一庭积极组织召开业务研讨会议,分三天集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了学习和研讨,使全庭干警对刚实施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内容更熟练的掌握。
学习过程中,全庭审判人员对民诉法司法解释逐条进行理解和学习,全体审判人员对新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进行对比剖析,着重对有变化、新增加的司法条文进行讨论和学习,对审判程序中应注意的要点进行总结,以便审判人员能够更好将司法解释运用到审判实践当中。还特别强调了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为保障诉权,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规范撤诉行为;明确了电子证据中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为证据;明确物业、电信服务合同等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提起公益诉讼需要公益受损的初步证据等内容,要求审判人员加深印象。
全庭干警在讨论中相互促进,在学习中增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鸡冠地区司法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