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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扶养年限的起算和确定

发布时间:2013-03-15 14:57:40


    在确定被扶养人扶养年限上,基本区分为三类: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再在被扶养人之列。2、被扶养人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3、六十周岁以上的或者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分别计算,前者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后者为按五年计算。超过二十年后,被扶养人仍然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继续给付相关扶养费用五至十年。超过此期限的,赔偿权利人仍然有权提出有关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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