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黑法明传[2012]31号文件精神,连日来,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对本辖区涉党政机关等主体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文件要求此次摸底排查的重点是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拖欠债务的案件;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党政机关拖欠购买办公设备、用品和公务消费款项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
执行局在收到文件通知起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并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把排查摸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排查摸底工作是开展专项积案清理活动的重要前期准备,各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要认真梳理、逐案排查。要求办案人做到心中有数,对手中所有的案件全部进行清理、排查,要比以往更加详细、清晰,做到认真、细致,杜绝出现漏报。
二是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本次排查摸底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庭对排查到的案件详细信息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及时填表报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要加强监督,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加强监督管理,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因办案人原因而产生瞒报、虚报、漏报、弄虚作假问题,由案件承办人承担责任。
执行局在此次排查摸底工作中,通过集中精神、强化有力措施,确保了排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开展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