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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充分实现理论与实际的对接

  发布时间:2012-03-20 13:09:42


    一、因人施教,实现与岗位和职责的对接。在学习当中需要各部门的工作实际以及各位干警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院对外窗口都以服务为宗旨,全力解决当时人的问题。立案庭认真解答当事人立案疑问,耐心指导补充材料;审判庭悉心调解,公正审判;执行庭全力执行;针对书记员进行的卷宗扫描培训、速录培训;针对法警队干警的进行的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针对法官进行审判专业培训。不断用理论提升干警素质,才创造了“全国优秀法院的”的殊荣。

    二、实际行动,实现与8小时日常工作的对接。理论往往给人生涩难懂的印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领悟更需要长时间的积淀和实践。法官在工作当中不一定要把“理论”挂在嘴边才算学了。我院对外窗口的干警都着装整齐,用语规范,对当事人的态度和蔼,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这些在日常工作当中的小事,都是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规范行为,实现与考评机制的对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就是为了全面提升司法队伍素质。与绩效考核联系起来,更有利于加强干警的司法理念的形成和司法作风的树立。我院每月召开月考评通报大会,根据我院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量化管理方案的规定对具体项目进行分解评比,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充分实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转化、应用、发展。理论与实践对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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