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举证责任,是当事人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但其主张不能成立的败诉后果。举证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所负举证责任的范围,取决于当事人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主张才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规则原则还有二项特殊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需法律有明确规定才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