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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限管理方式 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3-03-25 14:44:01


  今年年初,鸡冠区人民法院修改了《审限管理制度》,《程序转化和扣除、延长审限的管理规定》等制度,采取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强化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规范审限变更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将审限及管理纳入考核项目。

  一、抓流程。规范了审限管理标准,审判流程各节点的职责、时限和衔接要求,确立了审限考核原则,实行庭长、主管副院长、审管办三级催办制,将审限管理跟踪到每一个庭、每一起案件、每一位法官、每一位辅助人员身上,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运转,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从根本上缩短办案期间。

  二、抓责任。审管办对违法超审限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审委会决定;由监察室按照从警告到降级的级别予以责任追究。

  三、抓考核。将干警在审限变更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作为确定办案效率考核等级的依据,纳入干警年度考核体系中;同时,在质效指标考核中,将与审限管理有关的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结案率和案件平均审理(执行)天数这两项指标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强化干警的审限意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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