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上午,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针对被告人代某等20人故意伤害一案召开了庭前会议。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庭前会议。
该案涉案的证据材料较为复杂,涉案被告20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20人,辩护人20人,是少年法庭近年来审理的人数最多,诉讼参与人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为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主管院长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中主审法官组织公诉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被害人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向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有6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及主要犯罪事实持有异议,有1名辩护人申请法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收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有1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申请证人出庭。有2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及部分被告人对证据持有异议。这些问题作为控辩双方的争议问题,将成为今后法庭调查和辩论的焦点。
庭前会议是新刑事诉讼法的亮点之一,也是少年法庭在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召开庭前会议的第一案。通过此会议,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使辩护人准备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使公诉人更加有针对性的核实、补充证据材料,更使法庭审理能够集中精力,对存在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从而使案件的审理达到优质高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