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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5-03-24 21:45:27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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