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管辖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5-04-23 22:30:12
选择管辖,又叫约定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也称共同管辖)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共同管辖既可以因诉讼主体或诉讼客体的原因发生,也可以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共同管辖属于一种管辖权冲突,解决这种管辖权冲突的最主要办法就是赋予原告选择权,让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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