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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权利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23 22:18:31


1、人身权和财产权。行政法上的人身权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包括宪法规定的人身权、民法规定的人身权以外,还包括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的人身权。如公务员的人身保障权。财产权限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具体来说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帮助权。

  2、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权利标准。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全和社会权。政治权是指公民的参政议政权具体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批评、控告和检举权。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游行示威权,社会权是指公民为了谋求个人发展而要求国家提供各种社会保障的权利具体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文化发展权等,就权利标准而言,行政复议法的保护范围明显闭行政诉讼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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