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证据保全的采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应当在诉讼进行过程中采取。在诉讼开始之前提出的,是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二是,被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待证事实有联系。这种联系只要求是形式上的关联,实质上的关联性如何以及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所具有证明价值的大小和强弱等则在诉讼证据保全阶段无需要求。
三是,须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能灭失”的原因,可以是客观原因,也可以是主观原因,如物品腐烂,证人即将死亡,掌握证据的人可能故意损毁证据等。“以后难以取得”,是指证据虽然不至于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来获取它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或者成本过高,如证人出国定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