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改革年,新出台的《民事诉讼法》解释、新《行政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已经让我们这些法律人应接不暇了,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国家铁路局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公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更是使我们目不暇接。今年变法改革如此之迅猛和强烈,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李悝变法时,汇编各国立法之长撰写的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期间发生的一段历史故事。
李悝曾做过魏国的上地郡守。上地郡西与秦为邻,是魏国的边防要地,常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为使上地郡军民 提高射箭技术,他下令以射箭来决断诉讼案件的是非曲直,“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后,人们都争相练习射技,日夜不停。后与秦国人作战, 由于魏军射技精良,因而大败秦军。射技高低与是非的曲直是不能等同的,李悝用以决曲直的诉案,可能是一些久拖不决或无关紧要的一般民事诉讼案件。在战国时与强秦接境的地区,军事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李悝用此法来鼓励人们习军事技术,并取得很好的效果,不能不说是一个创造。大概因他在上地郡的政绩不错,魏文侯才任用他为相,支持他的立法改革。
今天我们用当代法治理念来分析他用射箭断狱的做法是极其荒谬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以谁的射术高谁来决定。而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李悝的做法却取得了惊世骇俗的效果,所以我们分析法律的时候,还要与当时的历史、政治、军事相结合。
今天我们的变法如此之迅速不仅还看历史、政治、军事还有科技、文化、当代人的价值观等因素,所以借鉴李悝射箭断狱的故事来感慨今天的立法,希望我们看待司法改革不要仅仅从法律层面去看,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要全面的才看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抓住司法改革给我带来的新机遇,才能更深刻领会这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实质,更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