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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确立“三项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5-04-20 14:24:28


   鸡冠区法院为大力加强干警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彻底转变对待当事人态度的问题,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通过建立三项标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完善窗口功能标准。设立立案、答疑、咨询等窗口,具备立案登记、接收材料、释法答疑等功能,安全有序地处理接待来访群众;有完善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服务当事人工作的流程管理;信息咨询方面通过电话、窗口接待、网络查询等手段,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查询方式。

  二是强化硬件设施标准。设立院长接待室,并实行“柜台式”办公;接待场所配备办工桌、椅子、电话等设备;设置供来访当事人免费使用的纸张、笔墨、饮水等设施;摆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导诉材料,免费供当事人阅取。

  三是确立岗位服务标准。要求接待群众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切实做到热心、细心、耐心、诚心。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手续不全的,指导当事人完备手续。对依法不属于法院受理的,向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严格按照法官行为准则和鸡冠区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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