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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三项要求全面保障立案登记制实施

  发布时间:2015-04-23 09:22:07


  4月22日下午,鸡冠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诉讼服务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明确方向,全面保障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全面实施。为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决定在本月末前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深刻学习周强同志讲话和立案登记制规定及意见,共同研讨相关问题,使本院业务庭与立案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统一思想,明确严格按照登记立案程序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大学生志愿者、人民陪审员等第三方参与调解机制,设置远程视频室、专家接待室、第三方调解接待室。在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时,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给人民陪审员或第三方等组织进行调解,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是加强服务,便民利民。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强化诉前和诉讼服务,特别是抓好立案窗口工作,如诉前风险提示制度、导诉服务制度等。发挥法院网站预约立案、自媒体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便民优势,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高当日立案率,并加紧将当日立案率纳入考核机制,设立相应节点。

  会上,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昭权要求,要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全面实施立案等机制,要充分考虑到实施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预案,确保立案登记制按时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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