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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23 21:53:27


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5-03-25 07:34:30

一、行为标准

  1、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原则上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受理外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有关公务员任免、奖惩等内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不受理;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受理;对国家行为、行政指导、法定最终裁决行为、刑事诉讼行为等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事实行为、公务员管理行为、法定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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