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如何审查鉴定意见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3-04-23 08:28:01
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意见;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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